申请指南
“携带出境宠物检疫”功能模块已在全国海关推广。上海是全国出境宠物数量最大的城市,上海海关为服务广大出境旅客,特别制作了本申请指南,让宠物携带人一文搞懂宠物犬猫《动物卫生证书》申请流程和方式,从而实现更优监管、更大便利,让“毛孩子”出境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1.本指南适用范围仅限以非贸易目的出境的宠物犬猫,由宠物携带者以个人携带物的形式运输出境。
2.携带人出境前请确保已了解目的国家或地区宠物犬猫官方检疫要求(如狂犬病免疫接种时间、接种有效期和接种次数,是否要求对犬猫实施狂犬病抗体检测,是否要求驱虫等),并向上海海关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和信息,否则可能导致宠物被退运、销毁,或被隔离等后果由携带人承担。
3.申请前请确认犬猫健康状况良好,日常活动无异常,未见感染犬猫传染病、寄生虫病临床症状,未与感染犬猫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动物共同饲养。
4. 《动物卫生证书》有效期一般为14天(欧盟为10天),建议出境前10-14天完成网上申报,出境前7至10天完成现场检疫,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一)登录门户
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检验检疫→携带出境宠物检疫”模块
访问网址:
https://www.singlewindow.cn/#/
2.“互联网+海关”门户→公共服务→携带出境宠物检疫
访问网址:
https://online.customs.gov.cn
(二)登录方式
首次登录需要下载安装控件。
1.个人用户
需从“个人用户”入口使用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注册申请个人用户和密码登录。
2.企业用户
可使用IC卡登录,两者账户权限相同。
(三)检疫申请
检疫申请分别录入宠物携带人信息、宠物信息、狂犬病免疫信息等6部分内容,并需选择对应出口国表单及受理海关。黄色部分为必填项。
(四)申报文件和材料
1.携带人身份证明
携带人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携带人与犬猫主人不一致的需提供书面声明。
2.犬猫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如在境外免疫,还应提交入境时的动物卫生证书
3.狂犬病抗体滴度报告
如目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行狂犬病抗体滴度检测,须上传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官方认可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和相关文件。
4.狂犬病免疫外其他免疫/预防性治疗信息
如目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行狂犬病免疫以外的其他免疫,或要求进行驱虫,应提供相应的记录文件。
5.宠物照片
6.动物种类为犬的,需上传上海市《养犬登记证》
7.动物种类为猫的,如疫苗接种地不在上海,需提供在本市饲养的佐证材料,如物主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8.委托他人代理犬猫检疫事宜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9.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五)进度查询
携带人可在系统“申请单查询”界面查询申请状态。状态显示“海关入库成功”后,上海海关一般会在 3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核。请务必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如审核未通过请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请在“申请状态”显示 “审核通过” 后,向海关预约宠物现场检疫。
数据填报和附件上传具体操作可参考
(一)预约检疫
“申请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后,宠物携带人通过“申请单查询”下操作栏中“预约查检”预约现场查检时间。
(二)现场检疫
携带好护照、犬证、疫苗本、狂犬病抗体滴度报告等申报材料原件,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宠物至黄浦海关三门路办公区现场检疫。
特别提示:请宠物携带人务必做好犬猫保定工作,如犬猫出现攻击性等异常行为的,海关可中止查验。
地址:宝山区三门路617号。
海关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出具《动物卫生证书》:
1.犬猫与申报信息不符的;
2.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或无法证明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的;
3.犬猫临床检查不合格的;
4.犬猫有明显不适宜国际旅行情况的;
5.海关规定的其他不予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情形。
现场检疫合格 3个工作日后,出境宠物携带人凭《领证回执》及护照原件,至黄浦海关通关服务大厅现场领取《动物卫生证书》。
非携带人前往领取,除《领证回执》外,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领证并现场确认,手写签字)、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及携带人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领证地址:黄浦区淮海中路8号7楼。
出境犬猫申报咨询电话:021-962116
出境犬猫现场检疫咨询电话:021-68890453
来源 | 上海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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