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海关总署关于防止埃博拉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公告〔2026〕65号)
最新动态
海关总署关于防止埃博拉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公告〔2026〕65号)
2026-05-212







2026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刚果(金)和乌干达的埃博拉病毒病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防止埃博拉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保障进出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埃博拉病毒病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埃博拉病毒病病例,或出现发热、乏力、头痛、肌痛、咽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出血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
二、来自埃博拉病毒病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运输设备、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外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处理。
三、前往埃博拉病毒病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出境前可以向海关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相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健康提示。
本公告内容自2026年5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埃博拉病毒病疫情的国家(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来源 | 海关总署官网


往期精选



会后报道 | 2026国际旅行卫生学术交流会暨第九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成功举办

凝心聚力,共谱新篇 | 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

全球传染病防控学术交流会暨第八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在京成功举办

2025 国门生物安全学术交流会暨第七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在青岛成功召开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在京成立

会后报道 | 2025国际旅行卫生学术交流会暨第六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成功举办

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代表团赴尼泊尔参加第十四届亚太旅行医学会年会并进行工作会谈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